单词 | 环境工程地质学 |
释义 | 【环境工程地质学】 拼译:environmental geology 是环境科学“部门环境学”或“基础环境学”的组成部分,是工程地质学的一个新的发展。20世纪60年代(1968年国际地质大会布拉格会议)便提出了环境地质学与环境工程地质学问题。环境工程地质问题在中国引起普遍关注是在中国第1次全国工程地质大会上(苏州,1979),而中国环境工程地质学诞生的标志,应推中国第1次全国环境工程地质学术讨论会(孝感,1982)。此后,中国地矿部系统和其他部门、研究机构,开始设置某些环境工程地质队组,提出研究环境工程地质课题,出现了许多这方面的成果;同时,地质院校开始培养环境工程地质研究生,开设“环境工程地质学”课程,1984年西安地质学院胡广韬首次编著了“环境地质学基础”讲义,环境工程地质问题的研究已成为热点。然而,环境工程地质学仍然处于发展中的萌芽阶段。根据若干年环境工程地质的探索实践,对环境工程地质学的基本属性,目前已经具有大体一致的认识。早在1944年,由维尔纳德斯基提出类似地质环境的概念“灵生圈”;谢尔盖耶夫进一步阐明了“地质环境”。他认为,地壳上部,包括岩石、水、气和生物在内,相互联系的系统,就是地质环境。人类改变着这个范围内的地质作用和现象,或形成新的工程地质作用和现象。大量事实充分反映出地质环境的3项根本性的关键:(1)地质环境是人类周围的地质实体,客观存在;(2)地质环境是对人而言,不是其他;(3)地质环境与人类是一个相互联系制约、矛盾而又统一的总系统,主要是一种物理环境工程地质环境,在普遍意义上,也就是地质环境;它在空间和时间上,与地质环境完全一致。但是,工程地质环境具有特殊的涵义,它不是天然地质环境。人类从事经济工程活动,利用、改造、破坏了天然地质环境,并使它产生一系列有规律的新变化,形成了新的地质环境。环境科学是综合性科学,是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新兴边缘科学。环境工程地质学也必然是工程地质学与其有关的社会科学(环境经济与环境法)的新兴边缘学科。环境工程地质学的研究对象,就是工程地质环境,就是人类从事生产、生活、生存发展活动为中心的周围一定范围内的,并由其活动影响变异的客观地质实体。它可分为聚落工程地质环境、区域工程地质环境、星际工程地质环境(表1)。 表1 工程地质环境空间划分 表2 工程地质环境要素 (西安地质学院博士生导师胡广韬教授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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