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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词 电荷守恒定律
释义

【电荷守恒定律】
 

拼译:law of conservation of charge
 

富兰克林(Franklin,Benjamin,1706-1790)是美国独立战争时期仅次于华盛顿的著名人物,他参与起草美国独立宣言,并草拟了美国宪法,但他同时又是一位对电学作出了贡献的科学家。1741年他提出了电液理论,认为物体缺少电液则带负电,多余电液则带正电,正、负电可以互相抵消。他还认为电不因用手摩擦玻璃而创生,只是从摩擦者手上转移到玻璃上,摩擦者失去的电与玻璃获得的电严格相当。这就是电荷守恒定律的最初表达形式。富兰克林的理论足以解释当时已知的大部分静电现象,尽管电液是不存在的,但他提出的正负电概念和电荷守恒定律观念至今仍是正确的。电荷守恒定律现代的表述是:“电荷既不能产生,也不能消灭,它们只能在一个物体中移动,或由一个物体转移到另一个物体”。电荷守恒定律是大量实验事实的总结,至今已发现的一切宏观和微观过程都遵从此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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