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词 | 中国部门自然地理区划 |
释义 | 【中国部门自然地理区划】 拼译:China branch physical geographic regionalization 分别以中国自然地理环境某一要素为研究对象,按各要素自然特征的相似性和差异性逐级进行区域划分,并根据各区划单位自然地理综合特征的相似程度和差异程度排列成一定的区域等级系统。区划成果对于各要素理论研究和指导、服务于生产部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部门区划成果又是综合区划的必要基础。 中国公元前5世纪的《禹贡》一书中山川、湖泽、土壤等的分别阐述均属部门区划的范畴。此外各个时期的地理志、地方志中都富含部门区划的内容。1949年后,部门区划研究工作十分活跃,自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初期,全国性的部门区划有中国地貌、气候、水文、潜水、土壤、植物、动物和昆虫、冰缘、黄土等区划。各专业部门,还进行了区域性区划,如中国地貌区划。1956年周廷儒、施雅风、陈述彭完成了中国地形区划草案;1959年沈玉昌主持完成了中国地貌区划。同时,各省(区)和地区还完成了一大批区域性地貌区划,如吉林省、黑龙江流域(丁锡祉,1959)、安徽省(杨怀仁,1958)、华南六省(1962)、内蒙古自治区(孙金铸,1963)地貌区划等。气候区划、水文区划、植被区划、土壤区划的情况大致如此。中国地貌区划(1959),由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主持,沈玉昌主编。遵循形态成因、区域性、大地构造标志和综合标志等原则,划分全国地貌为第1级地貌区18个,第2级地貌区44个,第3级地貌区144个,成为我国的重要学术著作。区划中,编著者提出的划分我国地貌的形态指标,丘陵、低山、中山、高山、极高山,及其自然地理标志,对我国有很深刻的影响。另外,为本项区划所编制的区划图,是在编制大量分析图件如中国地貌类型图、地貌形成构造条件图、岩性分布图等基础上完成的。中国暴雨区划具有如下意义:根据暴雨的区域特性和成因,从宏观上确定气候的一致性,为暴雨洪水计算服务;暴雨与粮食生产、交通运输、水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等有密切关系,暴雨区划可以为工农业生产布局,各种规划决策提供气候依托;长历时暴雨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分区研究暴雨,不仅可以预告提供气候性指标,并且可以详细揭露暴雨与地理环境诸因子之间的内在物质联系,从而进一步认识中国气候特点。中国暴雨区划由邹进上等在“中国暴雨区划初步研究”中提出,将全国划分为10个暴雨气候区和4个副区,即东南沿海区、湖赣区、江淮区、华北区、东北区、云贵高原区、四川盆地区、黄土高原区、蒙新区和青藏高原区。中国北方地区的沙漠化过程及其治理区划研究(1981),由中国科学院兰州沙漠研究所承担。根据沙漠化发生和分布的特征,可以将其分为3个大区:半湿润地带沙漠化零星分布区、半干旱草原地带及荒漠草原地带沙漠化发展区、半干旱荒漠地带流沙入侵及固定半固定沙丘活化区。3个大区可再根据沙漠化的发展程度,又划分为26个区域。针对不同区域沙漠化土地特征,提出不同的治理措施。中国气候区划的研究,1929年竺可桢的“中国气候区域论”将全国气候区分为南部、中部、北部、满洲、云南高原、草原、西藏、蒙古8类。1959年中国科学院自然区划工作委员会“中国气候区划(初稿)”,将全国划分为寒温带、温带、暖温带、亚热带、热带、赤道带和青藏高原区。丘宝剑在“中国农业气候区划再论”中把中国气候区划分为3个等级系统:1级划分为季风、干旱、高寒3大区域;2级划分14个带:季风区域9个带,干旱区域2个带,高寒区域3个带;3级以降水量和温度以及地形、水文、土壤、植被等为指标,将全国划分为46个地区。对于部门自然地理区划来说,地带性原则是区划的总则,还必须根据各部门自然地理区划的对象的属性,拟定其它的具体原则,如气候区划不仅要考虑地带性规律,还要考虑各个地域的环流特征以及地形的影响等;土壤区划还要考虑岩性、人类活动等对土壤的影响;地表水区划还要补充流域完整性、岩性等对水质的影响等。中国部门自然地理区划类型很多,不同学科由于侧重点不同,在区划原则、指标确定、系统选择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分歧,将逐步完善自身的体系,其中包括:区划原则和区划指标的统一;区划对象更加深细,类型更加繁多;区划的目的性更加明确。【参考文献】:1 丘宝剑,等.地理学报,1980,2∶116~1252 丘宝剑.地理学报,1983,1∶154~1623 邹进上.地理学报,1987,2∶151~1644 李万.地理学报,1987,4∶376~3815 尹泽生.农牧资源与区划研究,1988,1∶8~13(江西师范大学蒋梅鑫撰;刘会庆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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