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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词 弗兰西斯·培根
释义

【弗兰西斯·培根】
 

拼译:Bacon,Francis
 

【从事学科】:英国科学家、哲学家

【生卒】:1561—1626

【介绍】:生于伦敦。1573-1575年在剑桥大学三一学院学习。1576年和1579-1582年在伦敦研究法律。1584-1621年任英国下院议员。1603年被授予爵位。曾任宫廷机要顾问、掌玺大臣、大法官等职。

培根被马克思称为“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尖锐地批判了中世纪哲学,认为经院哲学是科学进步的阻碍,在教条和权威的束缚下不能获得真正知识。主张打破“偶像”,铲除各种幻想和偏见。

培根认为,感觉是完全可靠的,感觉是一切知识的源泉,自然界、物质是研究的对象。科学是实验的科学,科学就在于用理性的方法去整理感性材料。强调发展自然科学的重要性,提出知识就是力量。认为掌握知识的目的是认识自然,支配自然。

培根认为自然界是物质的,物质是多种多样的、能动的、具有内在力量和内部张力,并把各种运动机械地分为19种。还第一次在科学上最完备地制定了认识的归纳法。

培根这些进步思想反映英国资产阶级在上升时期对发展科学的要求。但是,培根的唯物主义是不彻底的。他一方面承认物质的永恒性,同时又承认神的存在,认为真理具有二重性,即启示和信仰的领域属于神学,因果性的领域属于科学;人也有两种灵魂:一种是由神产生的理智的、理性的灵魂,一种是肉体产生的感觉的、非理性的灵魂。因此,他的学说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也充满着“神学的不彻底性”。

培根主要著作有:《新工具》(1620)《论科学价值和发展》(1623)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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